业务内容
访日签证代理
探亲、访友签证
探亲 |
访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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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)申请人提交材料 | 1)申请人提交材料 | |
| 签证申请书(贴付照片,2寸白底) | 签证申请书(贴付照片,2寸白底) | |
| 护照(原件) | 护照(原件) | |
| 户口簿复印件 | 户口簿复印件 | |
| 暂住证 (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) |
暂住证 (只限于户口不属于当地管辖区内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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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亲属关系公证书 | ||
| 2)日方邀请人提交材料 | 2)日方邀请人提交材料 | |
| 招聘理由书 | 招聘理由书 | |
| 停留日程表 | 停留日程表 | |
| 3)日方身元保证人提交材料 | 3)日方身元保证人提交材料(同探亲) | |
日本人 |
外国人 |
4)能表明申请人与邀请人关系的材料 例:关于友人关系的说明、可说明海外停留情况的护照复印件、照片等 |
| 备注: (1)签证有效期 短期停留签证的有效期为三个月,根据申请情况发给停留期间为15天、30天、90天的签证。 (2)手续费200元人民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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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民票誊本 |
登录原票记载事项证明书
(应由登记地的地方政府
(市区町村)发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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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在职证明/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| 在职证明/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职业的文件 | |
*地方政府发行的最新课税(或纳税)证明书 |
*地方政府发行的最新课税(或纳税)证明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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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外交”“公用”“永住者”(被抚养者除外) “教授”、“艺术”、“宗教”、“报道”、“投资·经营”、“法律/会计业务”、“医疗”、“研究”、“教育”、“技术”、“人文知识/国际业务”、“企业内转勤”、“技能”、“日本人的配偶者等”、“永住者的配偶者等”、“定住者”(必须是现居住日本,在留期间为“3年”的人员。)(如果在留资格是“日本人的配偶者等”、“永住者的配偶者等”“定住者”,被抚养者除外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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